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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系统识别):
房建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书
合同编号:
为切实加强总分包管理,保证大学城项目工程建设有序进行,按照《广州大
学城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总承包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
管理办法,房建七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总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签订
如下协议: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内容
专业分包施工工程内容为业主指定分包的专业工程施工任务,具体以业主与
专业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
总分包单位的权利义务
1、基本规定
1.1、
总包单位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总承包管理办法在计划、工期、
质量、安全、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对
分包单位进行统一指挥、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分包单位必须无
条件接受,并遵守总包单位现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2、
总包单位有权按总承包管理办法及广州大学城其他管理办法的规
定进行各项管理。
1.3、
双方均享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以及总承包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
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总包单位一般义务
(1)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
总包单位应向分包单位无条件提供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装置和机
械,包括机驾人员的操作,但进出垂直运输工具的装卸货工作由分包单
位负责。但如分包单位因自身需求要总包单位另行搭设井架、塔吊的,
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向分包单位收取相应的费用。
(2)施工脚手架、排栅
在施工脚手架尚未拆除前,总包单位应无条件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和
爬梯等设施给分包单位使用。分包单位必须配合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提前提出这些设施的使用计划。
但如分包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工程整体进度计划要求,在总包单位拆
除脚手架前进行相应工程施工,需总包单位推迟拆脚手架日期或另行搭
设脚手架的,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向分包单位收取相应的费用。
(3)轴线与标高
总包单位有义务无条件为分包单位提供轴线和标高的控制点,包括
在每层每房间及必要的位置设有标高控制线,以供分包单位作施工定位
和高程使用。
3、施工场地管理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向总包单位提出其施工及材料、设备堆放所需
场地面积、部位等要求,以便于总包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对于临建设施,
总包单位按《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对专业分包单位提出
统一规格标准搭设的要求,并对现场场容场貌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私自
乱搭乱建。
4、施工临时道路管理
现场施工临时道路布置由总包单位统一规划,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现
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规定,主干道及排水沟统一铺
设、统一维护,确保施工道路畅通排水无阻。
5、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1)总包单位应在每个施工(区域)楼层设置供水龙头,
以方便于分
包单位用水方便。
(2)总包单位必要时有义务为分包单位提供高压水泵,同时派专人管
理。
(3)总包单位在各楼层均安设分电箱,以确保分包单位用电。
(4)总包单位统一为其标段内所有分包单位代缴水电费。需要使用水
电的分包单位进场后,向总包单位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
表使用,每月按规定向总包单位交纳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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