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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系统识别):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七号支路(居美路-朝阳路)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B3206010318000132011001
招
标
人:
南通市
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
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七号支路(居美路-朝阳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七号支路(居美路-朝阳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
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中央创新区:
2.1.2建设规模:七号支路(居美路-朝阳路),道路全长约30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20m:
2.1.3合同估算价:约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竣工日期:2020年7月: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道路、桥梁、雨污水、配套管线、电气照明、交通设
施、景观绿化、公交站台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
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
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己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且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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