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档
2、当您下载文档后,文档只能用于自身学习,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标有原创标识的文档下载后不能进行编辑与传播。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用户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判断与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机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摘要(系统识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通函〔2012)213号
关于调整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费取费标准和
使用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
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见附件)
的规定,现将调整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费标准
自2012年2月16日起,《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信部
规〔2008)75号)规定的“安全生产费”取费标准调整为按建
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
二、列支要求
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
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三、使用原则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要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
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
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四、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
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
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
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
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
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
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五、《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信部规〔2008)75号)、
2
请如实的对该文档进行评分-
-
-
-
-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