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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系统识别):
海安县公安局雅周派出所、雅周交警中队、雅周消防中队三
所队合一业务用房迁建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3206210336000655001
标段编号:B3206210336000655001001招标人:海安市雅周镇人民
招标代理:
日
期:
2020年08月17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海安县公安局雅周派出所、雅周交警中队、雅周消防中队三所队合一业务用
房迁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公安局雅周派出所、雅周交警中队、雅周消防中队三所队合一业务用房迁建工
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16】4303号。招标人为海安市雅
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县、镇财政共
同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雅周镇迥垛村7组;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999.79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农忙、冬雨天等的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开
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奖项要求:无。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业务用房的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安装、室外配套等工程
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
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己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
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任何公司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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