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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系统识别):
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宿舍楼拆除重建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3206210336000082001
标段编号:A3206210336000082001001招标人: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么
日
期:
2020年12月02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宿舍楼拆除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宿舍楼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己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
设,批文号海行审【2020】464号。招标人为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镇财政安排(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白甸镇
2.1.2工程规模:该项目在现校区内拆除重建宿舍楼一栋(4层),总建筑面积1888平方米,总投资
概算65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585万元
2.1.4工期要求:2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08月07日,具
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本工程已增加赶工措施费,不得影响学校新学期开学启用,要求2021年6
月30日大楼外墙脚手架拆除,2021年8月10日工程竣工验收。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奖项要求:无。
2.2招标范围:白甸初中宿舍楼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包含:新建宿舍楼的土建、安装(含消防、
智能化)、室内装修、钢结构雨棚,及室外工程(含地下管网、场地)等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不包含:太阳能、家具、窗帘、供电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
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己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任何公司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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