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王小波的杂文,这样的人,无所禁忌,思想锐利,让我想哭。我是幸福的,能读懂这些有趣的人,以至于我犹豫是否自己该写东西:读,就够一辈子了,写,是浪费时间。得亏我有个优点---浪费时间,比如打一晚游戏,或找一晚小电影,所以写东西也还好,就算是为自己争取点资格,去崇敬我崇敬的人。 我真幸福,在他们的鼓励下,敢写“我”。曾经有句话说”无聊的人说自己”,这句话曾让我把“我”能删就删,生怕别人说我无聊。现在了解到我的偶像们也无聊,那就写吧。我们只了解自己,我们只能说“我们”。(用“我们”,真让我光荣。) 这个自媒体的时代,叫人幸福,可以假设我有读者。网路上,我构筑一个系统,解答自己的问题或发泄一下,和手淫差不多,可以讨好自己。(手淫和讨好自己都是人生最重要的课题吧)我也渴望读者,当然这完全是虚荣心。 为什么我这么幸运?除了文字,我还懂点和弦,看得懂抽象画;除了高级货我还喜欢他们说的下流的东西。和“好人”们聊天,发现他们有目标,所以到处是规矩,时间长了,规矩就成了生活。我没有,是我幸福的原因之一吧。 今天只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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